【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英國高等法院一審宣判,酒駕撞死送報生潛逃的英商林克穎須賠償受害家屬新台幣九百零八萬元,外交部昨天表示,這項判決讓司法正義獲得伸張;法務部指出,下一步擬協助家屬清查他在英國等地財產,發動查扣、強制執行。
外交部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英國高等法院開庭審理中華民國在英國提起對林克穎的一審民事訴訟,法官判決承認中華民國法院的民事判決並即刻生效,此一判決建立被害家屬可在英國境內向林克穎索償近新台幣九百零八萬元的法理基礎,林克穎服完刑期,仍需支付被害家屬上述賠償款項直至全部清償為止。
外交部表示,我方提出的民事確定判決已詳述被害家屬求償依據,經英國法院判決承認,即刻下達法院命令。由於英國為歐盟會員國並簽署盧加諾公約,這項判決適用於歐盟各國及若干其他歐洲國家。
在民事訴訟進行期間,外交部與法務部積極協助家屬向林克穎求償,並在被害人母親過世產生債權繼承問題時,由法務部派員協助取得繼承相關文件,提供民法繼承相關規定,讓訴訟得以順利進行,最終致英法院做出對家屬有利判決。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表示,等本案判決定讞後,將取得被害人家屬同意,委託英國律師,清查林克穎在英國、歐洲等地財產,發動強制執行、查扣。如清查後發現有脫產或資力不足,被害家屬取得債權憑證,日後林克穎一但有收入或財產,可進行查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