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薪資倒退,台中市長胡志強呼籲企業將獲利分成三份,包括股東分紅、幫員工加薪和回饋社會,是典型的「利潤三分法」。
胡市長的建言有其道理,但要先說服股東減少自己利潤,將公司盈餘回饋員工,若以人性來看,似乎困難重重。
個人認為,佛家《善生經》的財富四分法,正是最理想的做法。一般人應將月所得分成四等份,「一分自食用,二分營生業,餘一分藏密,以擬於貧乏。」除了日常衣食所需,要儲蓄以備不時之需,另外懂得投資增加財富,還要布施行善,供養師長。
若從企業立場來看,一分用在營運開銷,一分支付員工薪支,一分投資設備、培養人才,一份行善做公益,這最符合四分法。
重點在於對員工的照顧,除了訓練他們對工作的投入和態度,還要給予法定標準工資、對工作表現的獎賞,如紅利、加薪等,並且有醫療保障與適度休假。
換言之,要企業甘願加薪,必須兼顧現實和人性,應在可行的方法中,找到主雇都能接受的條件。
陳天崗(台中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