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當時極為弱勢的美國總統卡特,執意與中華民國斷交,與中共建交,手段十分粗糙不友善,台灣受到極大震撼。
但在短短幾個月內,美國就制定了「台灣關係法」,以便藉國內法規範與我國的關係,這也是極為少見的事例。但因當時兩岸對峙情勢嚴峻,這種護台的方式亦對台灣的安全良有助益。如今經過三十五年檢驗,確實可證明。
星移物換,情勢變遷,兩岸已由對峙轉為交流,由對抗轉為對話,一掃以往風聲鶴唳與劍拔弩張。在此情況下,再來檢視「台灣關係法」,那就呈現相當差異。
由於近年來大陸國力增長,美國內部也有不同的聲音出現,包括主張重新檢討「台灣關係法」,也就是憂慮兩岸的日益不對等發展,台灣終將受害,並影響美國在東亞牽制大陸的利益,因而必須強化美台關係,以便增加以台制陸的效果與作用。
另一種意見剛好相反,認為台灣對美國的意義與價值減弱,在美國債台高築的情況下,應該適度考慮放棄台灣,或者以台灣與大陸交換更好的條件,這也就是所謂的「棄台論」,此乃一九四九年美國拋棄國民黨,與一九七九年與我國斷交的持續性發展,只要不符利益,隨時可以拋棄盟友。
雖然如此,美國官方的主流意見仍是一動不如一靜,以免觸怒中共,得不償失。
在大陸方面,台灣問題始終是陸美關係最敏感的問題,其中尤以美台軍售為甚,「台灣關係法」更是其在二○○五年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一個重要原因。因美國都可以國內法來規範與台灣的關係,那中共為何不可?
此乃所謂「以合法制非法」的策略,而「反分裂國家法」更是中共所制定唯一對台灣有效的法律,以便牽制台獨勢力的發展。
再以台灣當前的情勢觀之,台灣夾在美陸兩大勢力之間確實難以為小,因而必須以小事大以智,才能左右逢源。否則在前總統陳水扁時期,台灣左右碰壁,確實可引以為戒。
馬英九總統曾主張「不獨、不統、不武」的內外政策,再加上對兩大勢力的鐘擺策略,才造就了今天兩岸相對合諧的態勢。
其實美國希望兩岸長期「不和」,否則和而趨統,必會造成美國在兩岸之間角色的邊緣化。
若兩岸情勢持續合諧發展,「台灣關係法」會不會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絆腳石?或者其效應已經顯現?值得觀察。
湯紹成(台北市/政大國關中心美與歐研究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