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媽媽基金會調查全省一千五百多家小吃店、夜市攤販油煙排放狀況,近五成不及格。依空汙法規定,餐飲業有空氣汙染行為,可處十萬元以下罰鍰。
法令既有明確處罰規定,違規商家竟然隨處可見,環保機關執法顯然過於怠惰寬鬆,導致商家積非成是,不理不睬。商家於獲取營業利潤的同時,未善盡環境保護的基本責任,損及消費大眾及居民權益,嚴重違反公平正義。
主管機關應該盡速拿出魄力,限期改善亂象,如仍不改善或製造新汙染,立即施以鐵腕確實依法執行。讓民眾既享受美食,又不會受空氣汙染,用餐品質提升,美食王國才不會蒙羞。
美吉(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