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路竹高中國中部處罰遲繳註冊費的學生、家長寫悔過書事件,在眾人錯愕與覺得不可思議下,迅速進行包括人事懲處及廢除不合理校規的危機處理,不過在探討校園裡還潛藏著那些匪夷所思的作法時,也應重視學校社工建制化運作的問題。
就路竹事件而言,學生不按規定時間註冊要接受處罰的辦法,已是行之多年,而且今年有多達兩、三百名的學生遲繳註冊費,顯示這不單是個案,而是有集體性的意涵;此外,遲繳註冊費要被懲處警告甚至退學的作法,固應有侵害人權的道德譴責,但如何因應社會快速變遷所導致對學童家庭可能運作失靈的衝擊,該種結合教育、社工、諮商與輔導的跨專業服務團隊建制,才是事後應冷靜思考的。
社會工作如果運用在教育領域上,這種學校社會工作理當有對學生教養培育、生活輔導、問題解惑等功能定位和角色,而且學生個人的行為背後可能糾雜著父母、家庭甚至社會環境等的結構性限制,因此過於將路竹的個案全部歸咎於校方,顯然是忽略了建置校園危機處理機制的迫切性與必要性。
以路竹學生不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註冊為例,到底是學生的疏忽?還是父母太忙忘記了,或是手頭一時不方便?但也可能是耍賴不交,顯然學校僅以遲交一天記一次警告、延誤七天以上自動退學論處的消極不作為,而不是探究原因以進行可能的解套。誠然,當下要務是建構一套分級應變處遇的作業流程,藉以未雨綢繆、損害控管及避免傷害擴大的運作機制。
事實上,當前校園裡部分青少年諸因學業成就低落、身心障礙求學困難、學校適應不良或家庭支持力量羸弱,使得像是打工掙錢、吸菸嗑藥、曠課逃學、飆車結夥、幫派非行、援交墮胎等反社會行為,已成為一種不得不正視的事實,就此而言,包括社會工作、諮商協談、保護安置、個案管理、特殊教育、就業輔導、潛能開發、生涯規畫等的專業服務,理當要與教師和教育行政體系作通盤性的協調,藉以建置整合性的學校輔導團隊。
總之,在學校裡應實施必要的社會工作服務,藉此社工專業的平台機制,使學校教育服務工作的事前防範、臨事紓困及事後解套功能得以兼備,同時也應推動學校社會工作、學校心理工作及學校諮商工作等專業服務的建制化,才是根本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