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許昭興指出,光在新北市府一年編列公務員文康費用高達一點四億元,但經費動用時間,不能請公假,在員工難以相聚下,原本可用在藝文欣賞、讀書會、戶外旅遊、球類競賽的費用,大部分單位只好吃吃喝喝花用,與文康目的相距甚遠。
文康活動應是培養多元興趣或親近藝文的機會,各個部門內分配到的經費,便可以平均每人預算,設計出網路購書、電影欣賞、運動球具或衣服購買、電腦軟體、美術工藝耗材,給予消費補貼。甚至購買童書,親子共讀,不都是更富教育意義。
文化活動的消費,除了有助於國內出版事業,更可創造額外效果。那就是公僕所購圖書等文康用品,在堪用下,捐贈給公共或學校圖書館。
或者用心規畫,化個人小我之力,嘉惠偏鄉或海外僑校,不就是取之於民,自我學習和成長,又用之於民嗎。事在人為,政府部門何不加把勁呢?
張勳慶(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