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幾起宗教與民俗活動傷害動物權益或不利於環境生態的保護,因而引起媒體重視。這些被批評的宗教儀式都行之有年,可說已成為傳統了;卻與晚近興起的動物保護觀念與環境倫理有所扞格。部分主事者頓遭批判而備覺委屈。幸好,多數寺廟都朝正面的方向調整,展現宗教界的省察能力。
以台南市為神像分靈而將白文鳥置入神像洞中後封閉的寺廟為例,在被質疑該行為有損動物權益後;廟方已表達改善的誠意。而以往頗為風行的「賽神豬」活動,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調查全台一千六百多間廟宇,發現多數廟宇已停止此一殘忍的活動,還維持此一有爭議活動的廟宇僅剩下十三間。也就是說,絕大多數神職人員或信徒都能以符合時代潮流的標準來調整祭拜的儀式;這當中有些先行的寺廟甚至還發揮了移風易俗的帶頭作用。
但也不諱言有部分宗教活動是有爭議的。台灣也曾出現過外來宗教團體蠱惑青年學子脫離家庭,或汙衊其他宗教。到處林立的神壇則被房仲業列為「嫌惡設施」,有些神壇甚至被視為聚眾滋事的場所。理應關愛眾人的神明怎會去破壞子民的家庭或傷害他人呢?而一個被嫌惡的宗教團體又如何發揮其影響力?有些神壇聲稱「興外庄、不興本庄」;說穿了就是不受其左鄰右舍的歡迎,否則怎會有神明保佑外地人卻不願保佑本地人?
部分宗教團體常有擾民的活動,密集的焰火、鞭炮,帶來刺耳的噪音與嚴重的空氣汙染,而空氣汙染不但傷害鄰近居民的健康,對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趨勢,更是違背,難怪會被列為「嫌惡設施」。最近雖有些縣市立法限制施放焰火、鞭炮的時間和數量,但在執法的過程中仍常有衝突,顯見這些宗教的主事者與信徒還沒有體會到社會的變化。
宗教除了應帶領人們往正面的方向發展之外,宗教也應順應社會的變遷或人心的改變,而調整其活動。如愈來愈多的家庭在祭拜神明或祖先時改以水果、鮮花取代牲禮;表示信徒的觀念已經在往正確的方向改變了,宗教的主事者更無走回頭路的道理。
宗教界應檢視相關的活動中有無違背動物倫理的行為,像封死白文鳥、賽神豬或放生等行為,應予以革除。
其實不只對動物要講倫理,對人類和環境更要講倫理。如「炸邯鄲」以人為靶,雖然被炸者是自願,但看其遍體鱗傷的模樣還真令人不捨,包括大型蜂炮等每年都造成人員嚴重受傷的民俗活動,是否還符合當前的社會需要,可否改變其活動方式,值得再商榷。
信仰的目的是在尋求心靈的安頓平靜,正信宗教也是以洗滌人心、導人為善為目的。唯有抱持著尊重生命與利他的心態,才能促進社會和諧,為個人建立安身立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