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律教室--拿不到會錢怎麼辦?

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2014.02.21
1681觀看次
字級

 案例:

 鈺家跟會多年,兩年前標下一會,但當時會首家出了一點事,只給了鈺家部分的會錢,講好剩下的會錢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給清,於是鈺家自己寫了一張紙條,每次會首來給會錢時,就請他在紙上簽名。

 可是大約半年前,會首卻未依照約定給會錢,打電話給對方,也僅表示目前手頭不方便,且避不見面。鈺家想問自己寫的那張紙條是否能作為提告的證據?又該如何拿回屬於自己的錢?

 郭怡青律師詳解:

 民法在八十八年修正時,把合會納入法律規定,要求跟會要有會單,所以,如果鈺家跟會時一開始就簽有會單的話,會比較好處理。不然的話,就要請其他會員證明確實有這個互助會的存在,並且證明自己已經交付首期會款,及已標下會。

 另外,民法規定會首在收取會款,而未交付得標會員前,對其喪失、毀損應負責任。所以,鈺家只要能證明自己已經標下會,就可以跟會首請求交付會款。鈺家的會錢紀錄單,只是證明會首應給付鈺家的餘額會款,不是總金額會款,所以,這張紙條並不是提告的重點。鈺家應該準備的是,確實有這個互助會存在,且自己已經交付會款及標下這個會的證據。

 女人104免費法律諮詢暨心情協談專線:(02)3393-3575?專線服務時間:10:00-12:00;13:00-17:00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