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愛情不是自由戀愛的公式,而是媒妁之合時,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結婚之後,才初嘗情感的甜蜜。在那個貧瘠的年代,男女的感情內斂、保守,我一直相信緣分天注定,但洞房花燭者多,廝守到老則必須靠福澤。
從成為一家人開始,兩人來自不同家庭,生活背景、人際關係、語言和習慣,在「夫妻關係」的倫理裡,要不斷地磨合,就像兩個新齒輪要彼此契合,時間是潤滑劑,尊重是電池,容忍是油管,進而才能構成自力運動的規律。
小時候,我看過鄰居大嬸因無力阻擋老公的嗜賭,百勸不聽,於是負氣至台北。而那個做錯事的男人,打了一手悲情牌,帶著三個稚齡兒子,一起北上探親,總算打動了女人,半個月後兩人又和好如初。
在以後的半個世紀裡,他們也有意見不合,感情摩擦的際遇,但很奇怪的是,他們不像現代夫妻,輕易步上離婚的坎途,後來我問了,才知道一切都是因為孩子,深怕害他們變成單親孩子,而成為村子裡的笑話。
三個兒子陸續成家之際,夫妻倆放下偏見,使出渾身解數,只為完成父母的天職,三個不同時間的喜事,沖淡了疏離感,然後,男人罹患了大腸癌,接受了二年半的化療,在老伴的守護中,最後在醫院嚥下了在世的最終一口氣。
他們一起生活了五十三年,一段漫長的歲月,兩人的世界究竟是愛到深處情轉薄,還是虔誠捍衛彼此的婚姻?在整個故事的背後,我看到了直視生命的愛,也只有他們那個時代的人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