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屏東和嘉義縣教育處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法,讓教師考績委員會增家長代表,明訂教師成績考核的質化與量化KPI指標,避免獎金核發流於浮濫。
這些年來社會總是希望有家長的手伸入校園,認為有家長參與就代表有其公正性,其實這是絕大的錯誤。
我在台北東區一所國中服務的經驗,所謂家長代表與家長會重要幹部,因為身分特殊而介入班級導師任命與調整,甚至透過強勢會議主導,將個人依規定五年的聘書改為兩年,絲毫沒有給受委屈的導師及本人有申訴的機會。
未來公立中小學貿然引進更多家長代表對基層教師打考績分數,因等同掌握生殺大權,老師或委屈求全而做出不合理的配合,這對單純的校園添加紛紛擾擾,茲事體大,萬萬不可。
凌雲(台北市/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