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出包 江揆要罰高公局

杜憲昌 |20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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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杜憲昌台北報導】國道計程收費頻出包,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除要求遠通負起應負的責任,也要求高公局徹底檢討,並要求交通部對高公局做出行政懲處。交通部長葉匡時昨天表示,遠通電收若持續無法改善,將祭出最嚴厲處分;高公局長曾大仁已自請處分,至於個人去留,由行政院長、總統決定。

江宜樺在行政院會中表示,即使是民間業者的責任,但國道收費制度帶有公共設施色彩,部會不應消極表示政府無相關政策或法律工具,而應改善態度,積極保護消費者,不能輕忽要負起連帶督導的責任。對於江揆要求懲處高公局,高公局長曾大仁說,已多次自請處分,現階段只有努力做好服務。

外界提議高公局應終止與遠通電收的合約,葉匡時表示,終止合約有兩種情況,一為合意終止,一為違約終止,依目前情況,合意終止不太可能,違約終止雖非不可能,但合約還有計點、處罰及改善期等規定,遠通也有權利主張終止合約對它造成的危害,可能會是一場長久的法律程序。

葉匡時表示,此事高公局的確有所疏失,也必然要受行政懲處,但現在最重要的還是先把問題解決,希望等處理告一段落後再來進行裁罰。至於懲處的時間以及輕重額度,目前還在思考當中。

葉匡時說,遠通電收對eTag查詢的App問題處理能力不足,高公局也未好好了解,誤信遠通說詞,有檢討空間。他要遠通電收牢牢記住,遠通是服務的公司,要從服務民眾的角度,做好工作。

至於立委蔡正元爆料指葉匡時接受神腦總裁林保雍豪華生日宴,及要求中華電信高價買神腦股票,葉匡時澄清,只是和一群朋友爬山後的普通午宴,地點也只是已停業土雞城的鐵皮屋,他絕對沒有限期中華電收購股票,也未逼退中華電董事長李炎松。葉匡時說,交通部是中華電大股東,而中華電是神腦的母公司,因為雙方在某些部分有所爭執,交通部站在大股東的立場出面協調,絕對合情合理,同時也是維護股東權益的行為。

葉匡時對於立委指控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外,也表示未來行事會更謹慎,少參加人多的餐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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