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訂條文,明文禁止體罰,規定國家應保障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侵害。這項立法使台灣擠身成為全球立法禁止體罰國家的行列,但個人認為落實校園「零體罰」,老師、教育行政單位和家長都要加油。
首先,老師要改變觀念並調整做法。體罰與管教的觀念不可混淆,法律嚴禁體罰,但教師仍負有管教學生的義務,學校部分教師同儕易將體罰與管教混為一談,一旦論及「禁止體罰」話題,往往出現「乾脆放棄不管」等情緒想法,嚴重錯誤。
體罰不等同管教,管教更非用體罰手段不可,這種基本觀念不加以釐清,零體罰永遠都是夢想;過去孩子不乖,可打可罵,現在起,教育大環境大翻轉,過去慣用的方法,如今已成為「非法」手段,老師須研擬、學習新的管教辦法,既合法又具教育意義。
其次,教育行政機關應協助老師轉化,並解決廢除體罰後所遭遇的新問題,例如校園裡愈來愈多霸凌事件、獨子小霸王,以及令老師頭疼不已的各種不服從、反社會及各種心理偏差行為的孩子,在落實校園「零體罰」的過程中,教育主管當局也須教導第一線老師處置上述情況的智能和技巧。
最後,家長們也要為落實校園「零體罰」共同打拼。現代家庭子女數普遍偏少,父母對於孩較寵溺;現代父母應做好家庭教育,教導孩子正確觀念與良好品德行為,親師密切合作,有助於校園零體罰早日落實。
斯萊(台北市/國小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