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的治療,始於癌症的確定診斷、正確分期,許多人認為,檢查一定要做到滴水不漏、萬無一失、愈多愈好,自己安心,也增進治療效果。
以乳癌為例,早期的乳癌(包括第一期和第二期)雖不意味著一定不會發生轉移,但初診斷時影像檢查可偵測出來的病灶,轉移的可能性很低,然而常見醫師大費周章,對病患做全身有否轉移的檢查,對治療不但沒有幫忙,反而讓病患暴露於不必要的放射線威脅中。
近二年來美國臨床腫瘤學會提出應考慮停止的診療清單中,有兩項關於乳癌的檢查,「不要針對早期的乳癌、沒有症狀、轉移風險低的病患使用正子掃描、電腦斷層及骨骼掃描檢查來做臨床的分期、評量疾病侵犯的程度」,及「乳癌病患接受治療後,沒有症狀不要例行做腫瘤標記檢驗或正子掃描、電腦斷層及骨骼掃描檢查追蹤監測病患的病情」。
NCCN(美國國家綜合癌症網絡)及ESMO(歐洲腫瘤內科 學會)的治療指引中也建議,針對只有具臨床症狀或身體檢查、血液生化檢查有異樣的第一、二期早期乳癌病患,才需做進一步的腦、肺、肝或骨骼的影像檢查。
第一、二、三期的乳癌病人在治療後的監控追蹤,NCCN診療指引建議的方式包括:一、五年內,每四至六個月回診一次,五年後則改為每年一次;二、每年做一次乳房攝影檢查;三、服用荷爾蒙治療藥物泰莫西芬且子宮尚存的病患,每年應做一次婦科檢查。
四、服用AI(芳香環抑制劑)的病患或因治療而致卵巢衰竭時,需定期做骨質密度的檢測;五、評估且鼓勵病人按時接受荷爾蒙治療;六、敦促病人戒除菸、酒,並藉由飲食、身體活動的調整,維持適當體重。
很多病人看了上述指引必定納悶、驚訝,為什麼沒有定期做胸部X光、抽血檢驗、測腫瘤指標呢?為什麼連骨骼掃描檢查、腹部超音波檢查看看骨骼或肝臟是否有轉移都不要呢?目的便是避免病人在沒有症狀或身體異樣時因過多不必要、無益的檢查,反而承受檢查的痛苦和風險,帶來更多身心的負擔。
(作者為柳營奇美醫院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