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瀏覽報章雜誌的人,一定曾在報導各種纏訟官司的新聞中見到「定讞」一詞。究竟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呢?「讞」又要怎麼念呢?
讞,讀作ㄧㄢˋ,yan,是審判定罪的意思,看這個字從「言」部,就知道定罪這檔子事,一定離不開言說,說什麼呢?當然是一一細數你的罪狀,然後告訴你按照什麼法第幾條,定你什麼罪,最後把驚堂木一拍,喝道:「大膽刁民,還不認罪!」(電視劇不都這麼演嗎?)
現代法庭裡,檢查官和律師交互詰問辯難,也就是在呈獻證據,所以讞這個字,意味著用「言」語呈「獻」事實真相,同時,讞與言,獻又有著聲音上相似的關係。
「定讞」是一個司法程序的專家用語,也就是說法定的訴訟程序已經完全結束,至此判決確定,定讞後,也就不能再上訴了。
此外,記錄審理訴訟相關的檔案,也有個專有名詞─「讞牘」。牘(ㄉㄨˊ,du)是在紙張發明之前,古人用來書寫的木片,後來衍生成書籍的意思,因此,「讞牘」就是跟訴訟有關的檔案了。
由於司法常被認為是剛正不啊(ㄜ),公平不偏的─雖然事實也許並不如此,而「讞讞」這個詞就是形容人正直的樣子。
例如宋朝石介曾在〈慶曆聖德頌〉這篇歌頌皇帝功德文章中寫道:「惟脩惟靖,立朝讞讞。」形容皇帝坐在朝廷上正直的樣子,當然這是拍皇帝馬屁的話,不過日常生活中倒也可以用這個詞來讚美他人,例如:這位年輕人態度讞讞,侃侃而談,未來想必會有一番不凡的成就。
說到審理案件,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法官莫過於包青天了!包青天似乎專門審理各種疑難雜症,平反冤獄,「讞獄」一詞即是專門用來形容像包青天一樣「公正審理有疑點案件」的行為。
明朝劇作家張景在他的《飛丸記》第十九齣提到:「有腳陽春司讞聽,謾說道官清民靖。」
在這裡的「司讞聽」也就是旁聽審理案件的過程。而所謂的「有腳陽春」是指勤政愛民的官員,就像現在常常下鄉「全省走透透」的政治人物,想要表現出自己如同「有腳陽春」一般,傾聽人民的心聲,帶給人民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