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又發生托兒所幼童受害事件,相信大多數民眾都相當震驚,因為不久前才發生同樣的人為疏失,如今竟又出現,真不禁教人要問:究竟悲劇何時才能減少?
個人覺得這起不幸事件有許多值得探討的地方。首先,台中縣長在很短的時間就趕往現場,並且還說原本就要斷水斷電,不料卻在這個時刻發生悲劇,官員這樣的反應真讓人搖頭,既然準備要斷水斷電,為什麼不在查到未立案時就做,或協助兒童轉到合法的托兒所?一定要等到發生悲劇,才來表示扼腕?
其次,該托兒所在照顧兒童上顯然有重大的缺失,而在發生不幸事件後還做了一些掩飾的行為,這點是絕對要譴責的,尤其雇用不合格的幼教老師,更是罔顧兒童的權益,希望相關單位在調查後要重罰,才能產生警惕作用。
還有,在相關教育機構如雨後春筍般設立時,教育、社會局應該更積極的進行普查,千萬不要再被動的取締,尤其有許多借屍還魂或借殼經營的幼教機構,絕對要嚴查重懲,否則不僅影響到兒童的權益,甚至可能影響生命安全。
個人對悲劇的一再出現相當痛心,為什麼這些最應該有憐憫之心的教育工作者,竟然會成為傷害幼小生命的劊子手?在這些悲劇之後,教育、社會有關單位難道不應該有更具體的作為?黃柏霖(高雄市/市議員)
又發生男童悶死在托兒所娃娃車內,充分暴露托兒所管理問題嚴重,這所未立案的托兒所,是誰同意他們招生?托兒所老師一整天都沒看到陳姓幼童在教室內,怎連一點警覺心都沒有?
如果娃娃車司機能逐一清點人數、老師確實點名,在發現學童不見後,立刻與家長聯絡,若台中縣社會局能及早清查未立案的托兒所,禁止招生,這種悲劇就不可能發生。悲劇一再重演,顯示主管機關、社會未能記取血的教訓,實在是恥辱。
自強(高雄市/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