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代行動通(4G)訊釋照競標結果,六家得標業者共提出近一千二百億新台幣的標金;財政部笑納之餘,消費者卻要開始擔心,業者的巨額投資,未來由誰埋單?
在網路世代,資通訊是當紅產業,業者開發的各種新服務、新功能,都需要快速穩定的網路建設,才能讓消費者迅速上網,取得資訊或玩網路遊戲,觀賞影音娛樂,能享受飆網的快感與效益。產業發展進程由2G、3G到4G,是一條永遠向前的不歸路。
台灣使用3G多年,網路建設早就跟不上消費需求,網路塞車最為人垢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終於在今年九月正式宣布4G建置起跑,開放業者競標頻段,經過近三個月的作業,終於由中華電、遠傳、台灣大、亞太、國碁電子、台灣之星六家得標,各自取得不同頻段。
這次競標最吸引外界注意之處是,NCC原本訂定的全部頻段底標價是三百五十九億元,結果卻標出一千一百八十六點五億元,高出底價二倍以上。所有標金當然歸入國庫,而財政部本來正在發愁今年稅收會短缺八百億之鉅,如今一個4G標案,就完全解了國庫之渴,不是一次成功的市場政策操作。
NCC在四十天的競標過程中,放任業者無限制的喊價搶標,外界早有疑慮,甚至相關業者都以為不妥。理由很簡單,「羊毛出在羊身上」,業者的投資一定要回收,一千二百億的成本,全部要由消費者埋單。因此,市場出現「國庫透過業者向人民變相加稅」的說法。
頻寬是有限資源,無法再生,業者想取得頻段營業,就要競標,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但為了避免業者取得成本過高,將來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各國對通訊頻段釋照都有所謂的降溫機制或「天花板條款」,當標金達到一個水準時,就不能再上升。但NCC這次卻是毫無限制的讓業者割喉式競爭,不但業者壓力沈重,消費者也未得利。
政府雖然表示,未來會適當介入業者的費率訂定,但這是違反市場機制的行為,且一旦限縮了業者的獲利空間,消費者的付出能否取得應有服務品質,也要打問號。
台灣現在才完成4G競標,但美國、韓國早就使用,並進入5G的開發,韓國更預訂在二○二○年上線。根據行政院預估,國內如果現在開始研發5G,可在二○一八年左右完成技術,然後展開競標、布建。
問題是,國內主要業者現在才要開始花大錢建置4G,連何時回收都不知道,怎麼可能還有餘力去研發5G。
國內發展資通訊產業,早有錯誤的前車之鑑。約十年前,政府決定發展無線寬頻(WiMAX),當時聽信海外專家的建議,企圖建立國際標準,成為世界領頭羊。如今,投入的業者寥寥可數,甚至虧本認賠。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就曾直言,發展WiMAX是一項「押錯寶」的政策。
世界潮流、消費者需求,在在拉著資通訊產業不斷升級,台灣不能也無法自外。從4G競標過程可知,這是一個燒錢且與時間賽跑的產業,政府不能只看國庫收入,如何創造一個消費者、業者、政府三贏的產業,才是應有的政策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