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假油事件連環爆,金管會保險局本周火速要求產險業調查,發現這次爆發假油的大統及富味鄉食品公司都投保「產品責任險」;但因為兩家業者恐都有「故意及不法行為」,產品責任險可能「排外不賠」。
保險局本周三要求產險業通報台灣食用油廠商投保狀況,發現知名廠商統統有保「產品責任險」,保額最低一千萬、最高兩億台幣。
這次爆發假油事件的大統及富味鄉,分別向華南產險及明台產險投保「產品責任險」,保額上限分別是一千萬及五千萬元。大統的「食用油、調味料、雜糧食品、酒類、醬油」,還有富味鄉的「食用油、芝麻醬、麵包醬、香拌醬」,都在保險範圍中;這兩張保單,目前也都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限中。
產險業者指出,「產品責任險」理賠,可分成「民事、刑事」兩大塊;由於保單條款約定,若「被保險人有故意、刑事不法或故意違反正常製作程序之行為」,保險公司將可不負理賠責任。
也就是說,若未來檢調調查結果,確定大統及富味鄉兩家業者都因為主動摻棉籽油,導致所銷售的油品「不實」;產險業者說,只要確認相關業者有刑責,產品責任險就可不予理賠。
產險業者說,若消費者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吃到假油,覺得身體不適,可向相關產險公司提出理賠請求,這部分即屬民事。但民眾申請理賠,必須自行負起「舉證責任」,例如因為長期食用假油造成「不孕」等事證。但因為舉證難度一向很高,所以,最後結果多半是在求償過程中,達成和解,或舉證事證不足而不予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