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喪志」,出自《尚書‧旅獒》。
衛懿公喜鶴,耗巨資飼養,玩起來不理朝政。外族一朝來犯,將士們拒戰,提議讓鶴抗敵。懿公只得親征。結果,軍心不齊,戰敗而死。留下詩云:「曾聞古訓戒禽荒,一鶴誰知便喪邦。」
古人對「物」的理解很偏狹,鶴兒難免委屈。老舍也說:「戀什麼就死在什麼上面。」似乎唯有「業」(學業)才值得認真琢磨。所以,韓愈才會說「業精於勤而荒於嬉」,然也正因如此,若不投入地「玩」,如何「精」得起來?
對「玩」字就更敏感了。其實,德國思想家弗瑞德里希‧席勒說:「當人是完全意義上的人時,他肯定是在玩,人也只有在玩的時候才是完整的。」蔡瀾講究「雅玩人生」,將人生「玩得快樂,玩得幸福」。他說:「以興趣為工作的生活,是我一生的追求。」
用孔傳的話來形容衛懿公的玩法:「以器物為戲弄則喪其志。」僅僅在玩弄器物,不知不覺中,就會物化為奴,玩而無度、樂而無禁,精神就被腐蝕了。
戴濱淳玩牌,從一事無成的農村少年,蛻變成技驚四座的魔術大師。他就「玩」出了名堂,化物為寶,進而轉為精神。
「物」由不同的人玩來,會呈現不同的色彩。
「物」是身外之物,「志」才是內在之精,「玩物」和「喪志」沒有必然關係。「玩物」,只是一個中間點,無所謂好壞。只知「玩」,也確實「玩」得好的,有些嗜酒的人,練成了海量,可僅僅就是個酒鬼;而李白則是酒中詩仙,人家就摸明白了如何「玩」呀!
《茶說》:「茶之飲,最宜精行修德之人。」看來,「玩」物也能「養」志。寄情於山水,聚精於事業,能充實生活,並享受其中樂趣;許多品格也是「玩」出來的,栽花養草,吹拉彈唱,都能怡養性情,使人淡泊明志,老舍就是這方面的行家。
在「養」的基礎上,還可以「尚」志。
很多發明、進步,都起源於宗匠大師們對某一事物的「玩」。阿基米德玩水,發現了浮力原理;達爾文玩昆蟲,創造了進化論;富蘭克林玩風箏,發明了避雷針。「玩」出名堂的「玩」,「玩」出名堂的「物」,更值得鼓勵。
有的人玩成了「才」,有的人卻把自己玩「沒」了。
「喪志」和「尚志」,只不過是「物」和「志」鬧矛盾時,哪一方壓倒哪一方罷了。古人有明訓:「邪生於無禁,欲生於無度。」人是物的主人,不可顛倒。一字之差,咫尺之近,卻相距天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