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糖飲料」受到全民喜歡是事實,當更多公教、學子都「杯不離口」時,政府要用法規去要求完全「禁止」是一件高難度的「限制」,特別是相關提供飲料的業者並沒有違反食品衛生的「規定」。
如果從影響「商機」角度看問題,政府帶頭「擾民」,應該也是抗爭的訴求,所以即便是衛福部的「立意」絕對良善的,但是如果是為公務員著想,有更多必須要保持距離的如菸、酒、檳榔,甚至「速食」等有害身體健康東西,衛福部難不成都要一一行文要求「避免」?
話說回來,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的確看到國人對諸多含糖飲料與疾病有關,如果從全民健康大方向做訴求,何妨透過立法訂定「含糖健康標準」,要求業者務必遵守規定。
至於政府機關的開會和辦理活動時所準備的飲料、食物,更應該能自我節制,任何被認為是「垃圾」食物、食品也都在限制之列。
林泉利(台北市/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