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議,發函各縣市政府,建議各機關、學校召開會議及辦理活動,避免供應含糖飲料,以落實「公僕好體能、行政好效能」。
就衛福部國健署的資料來看,最近一次國民營養調查,高達四成四台灣成年人過重或肥胖(身體質量指數大於等於二十四),比台灣周邊各國都胖,成年人過重或肥胖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高血壓或癌症的發生率,一旦罹患上述疾病的人口不斷成長,勢必增加健保支出與負擔,怎能不考量含糖飲料帶來的社會外部成本?
或許有人認為,能透過增加運動量減少含糖飲料帶來的過重、肥胖問題。在目前的社會風氣,有多少人願意少吃多運動?若人人願意多運動,國健署怎會得到國人體重比鄰國高的調查結果。
若透過增加民間商業保險,轉嫁含糖飲料帶來的外部成本支出,或者肥胖風險直接加在健保費,倒不失為良法,不過,有多少民眾能夠接受保險費變相調漲?
筆者以為,政府以發函的方式要求各機關單位不喝含糖飲料,從公務員帶頭,由學校禁止,能否達到「行政好效能」姑且不論,至少也是「健康好福氣」。
此舉不應認為是政府剝奪個人自由,畢竟,政策關涉絕大多數納稅義務人的權益,政府當然可以帶頭示範不供應含糖飲料,除可減少公務員開會宴飲的支出,更能減少公務員的健康風險與隱性健康成本。
若能因此帶動全民不喝含糖飲料,自然對增加國人健康與減少健保費支出有相當大的助益。
王榮(桃園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