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今天公布修正的「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國內大專院校過去在海外單獨招生只限僑生、外生,現在港澳學生也可納入獨招範圍,學校能提早招收到想要的學生,不必被動等「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有效提升學生註冊率;未來港澳生畢業後,也可比照僑生直接留台實習一年,不需立即返回港澳。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科長劉智敏表示,過去港澳生想要來台就學,必須經過聯招會考試、分發,但近年各校發現,港澳生來台就學意願有增加的趨勢,因此才會修法開放大專自行招生。未來學校可提前宣導各校辦學優勢、獎助學金、港澳生專班等訊息,港澳生因為考試分發不理想而放就讀機會的情況,將會大大降低。
劉智敏說,雖然開放學校自行招生,但港澳生、僑生的總額,仍維持聯招分發、獨招合併計算,以當年度該校的招生總額外加百分之十為上限,至於外生的百分之十則另外計算。換句話說,假如學校能在獨招階段,就招收滿額學生,聯招會就不會再分發學生至該校就讀。
劉智敏也提到,以往在港澳出生的華裔,因為持有港澳居留權,即便是連續在海外居住六到八年,也不適用僑生身分,享有來台就學的相關優惠,有時難免引起爭議。
現在修法後,將兩者的立足點拉近,也間接對招收境外學生有一定幫助。
此外,這次修法也放寬身分限制和入出境規定,將來港澳生可比照僑生直接留台實習一年,不需要一畢業就立即返回港澳,並且取消在台就學期間,申請出、入國需先取得學校同意函才可辦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