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混充米問題持續受關注,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表示,農委會將花二周時間完成進口米流向清冊,並鼓勵餐飲業者對食米進行產地標示,讓消費者用餐時可辨認。
由於部分餐飲業者使用的散裝米,可能才是混米大宗,因此立委提案要求市售包裝米、餐飲業和營養午餐專用食米(散裝米)標示,不得混充,農委會應該研擬強化管理的具體措施,並在兩周內向立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陳保基答詢時承諾,一周內先與衛福部開會討論,未來餐飲業食米應比照進口牛肉,標示食米的產地與來源;此外,由於台灣加入WTO,每年進口十四萬四千公噸進口米,現在對於進口米的流向並沒有明確的管理與追查,兩周內將會訂出進口米的清冊與流向,建立管理SOP機制,保障民眾食米安全。
農委會有意讓實施超過六十年的糧商執照走入歷史,陳保基指出,現在發出的糧商執照約有七千多張,但實際進行米糧進出口、加工的業者僅二千家,因此,多出來的四千至五千張糧商執照,「不知目的在哪裡」,農委會將進行清查。
陳保基強調,廢除糧商執照是要朝向讓小農也能自行推動產銷發展,此舉有利於好米賣好價格,對農民的生產品質導向與收入,以及消費者的權益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