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監察院再開鍘!涉嫌貪汙遭起訴的南投縣長李朝卿,昨天被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擔任縣長期間收受賄賂等,監院以十一票對一票,通過彈劾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南投縣政府採購集體貪汙案,檢方共起訴十七名官商,縣府官員除李朝卿被求處重刑外,其餘犯嫌都因清楚供述貪汙經過,被檢方建請宣告緩刑。
昨天監察院也開鍘,將李朝卿等人提出彈劾案,並以懸殊的票數通過彈劾。被彈劾的還有建設處長曾仁隆、工務處前處長黃榮德、秘書室簡任秘書張志誼、工務處土木工程科技士李中誠等人。
提案監委陳永祥指出,李朝卿等人利用限制性、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等方式辦理採購招標,收受回扣高達三千一百四十三萬五千元,李朝卿並投資某公司股數占百分之三十三點九,明顯超過法定上限百分之十。
監委並詳細說明李朝卿收賄的金額、經過與方式,集體貪汙共分七大案,「大小案子都要、都不放過」,並強調,許多工程弊案在事後經歷颱風後,都出現問題,認定這是人謀不贓,因此對相關涉案人提出彈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