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讓人民有幸福感,可由一些看似不起眼的措施著手,例如:全面推廣「幸福企業」是政府可考量的方向。
台北市推廣幸福企業選拔,三十五家獲獎企業,提供各種貼心、關懷的福利,建構友善職場,讓員工樂業。身為職業婦女而言,對育兒、育嬰相關福利措施自然相當期待,相信獲獎企業提供的育兒金、托嬰(兒)中心,應是家有幼兒的員工「最有感」的福利措施。
歐洲各國認為企業提供進修假、家庭照顧假,可讓員工幸福有感。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全球性別差異報告》顯示,一百三十五個評選國家中,性別差異最小的國家皆是北歐國家,均有慷慨的帶薪產假和陪產假政策。
政府推動幸福施政,除編製國民幸福指數外,更應推動能讓民眾幸福有感的措施,事實上,不必花大錢,透過結合民間企業的力量也能實踐,至少幸福企業是項值得推動的措施,員工能夠敬業、樂業,企業自然獲利,人民幸福有感,對政府無疑也是項利多。
曾慧青(台北市
/高級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