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褲最早是美國人發明製作的一種低腰、直統、臀圍緊小的帆布褲子。它的流行,頗有「無心插柳柳成蔭」的趣味。
相傳在十九世紀五○年代,正值美西舊金山「淘金熱」,有一個名叫利維‧斯特勞斯的美國人,也來到舊金山加入「淘金者」行列,因他曾是一個布商,隨身帶來了幾匹帆布,準備做帳篷、車篷等用。可是在舊金山,他看到淘金工們穿的棉布褲子很快就被磨破了,便突發奇想,用自己帶來的厚實帆布剪裁做成了一種低腰、直統、臀圍緊小的褲子,並且出售販賣,深受淘金工們的喜愛。
流傳廣了,這種褲子被美國馳騁牧場上的西部牛仔們看中,而且大穿特穿起來,於是它成了美國西部牛仔們最愛穿著且最具特色的服裝,由此而被人們稱為「牛仔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