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要趁早呀!來得太晚的話,快樂也不那麼痛快。──〈《傳奇》再版序〉
這是張愛玲少年得志時的口出狂言吧。有不少人認為這反映了張愛玲的名利思想,其實,哪個人沒有名利思想呢?
馮友蘭將人生畫分為四個境界,分別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與天地境界。他也認為擺脫自然境界進入功利境界,是人類的一種進步,因為若沒有對功利的追求,人類是不能發展甚至不能延續。
張愛玲在取得了小說暢銷的好成績後,有些癲狂,本在情理之中。長時間裡,她缺錢,往往連學費也無法落實,站在父親面前討要,曾經使她滿心委屈。
穿後母給的衣服,舊舊的花紅棉襖,她說像冬天裡的凍瘡,那裡包含的不僅是委屈,更有悲憤,但這樣的悲憤,當時只能藏在心中。父親站在後母那邊,不惜打她。
當她病時,不給開藥,甚至還揚言要打死她。父親沒有真的打死張愛玲,但已打死了張愛玲的心。這時候,因為小說的成功發行,她有錢了,富裕了,至少暫時不會出現生活的窘狀,這難道不應該大大開心一番嗎?
出名要趁早,這樣的話沒有說錯,因為愈早出名,無論是對社會還是對個人來說,都是有利的。對社會而言,多了一個天才的加入,會使社會更有活力;對於個人來說,不僅改善了物質生活,早早地出名,以後的路怎麼走,才能有更好的計畫。
如果像個老貢生般,七老八十才有個功名,前期的心理負擔、經濟擔負,不僅拖累了自己,也拖累了家庭與社會。出名要趁早,乃是天經地義。
張愛玲何以要催促自己:「快,快,遲了來不及了,來不及了!」看似無意,恐怕也與她的人生觀與文明觀相關。在這篇文章的下段文中,她就指出了文明將要遭受更大的破壞,所以,若不能趁早,她的成就也就無法建立了。
好在張愛玲的出名要趁早的,否則時事變遷,她的成就當然會有,但其他的限制也會跟著來,她的出名也就更難了。
抓住時機出名,並沒有違法,這樣的快快快,是值得肯定的。
當然,並非所有出名早的名人都能維持自己的榮譽。就目前來說,美國的小甜甜布蘭妮八歲時就有了自己的經紀人,十七歲攀上了事業的第一次高峰,但從二○○三年開始走下坡,原因是她自己失去了自制力,名聲在片刻的驚豔後土崩瓦解。這不能怪她成名太早,而應怪她成名後失去了理性。
出名要趁早,早一點到來,就早一點設立新的起點,只會愈攀愈高。
(摘錄自龍圖騰文化《張愛玲一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