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包裝米市占率第三的山水米,驚傳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農糧署已依糧食管理法要求下架,開罰二十萬元,業者坦承「標示錯誤」,說問題包裝米是最近才改成越南米,一時疏忽未更改包裝,又強辯,越南米仍屬良質米,成本與國內產品價差不大。
糧食標示辦法規定,市售小包裝米以進口米混合國產米銷售,應標示進口米國別及混合比例,山水米僅標示產地台灣,未標示進口米國別及混合比例,屬嚴重違規。
業者僅以外包裝上「標示錯誤」的簡單理由,欺騙所有消費者對業者及產品的支持與信賴,無法讓人信服。
國內各種食品、蔬果及生活產品,屢屢發生添加傷害身體的有毒成分或農藥殘留超標,內容物與外包裝標示不實或錯誤情形,更不勝枚舉,其中不乏知名品牌或百年老店,令消費大眾「防不勝防」,只能自求多福。
我們不禁要問,相同的錯誤或疏失,為何層出不窮?答案很簡單,許多業者都是「良心放兩邊,利益擺中間」,能騙就騙,能混就混,先賺飽再說,等出包後,再想出一套老掉牙的理由搪塞。
還有業者抱持只要不危害身體,就可隨便濫竽充數,殊不知,內容物與標示符合,是消費者購買的參考要件,兩者不相符合即違背認知與信賴,不管價差多寡,當然存在「詐騙」之意。
其次,相關法令及管理寬鬆或罰則過輕,也讓業者有機可乘,或因獲利遠超過處罰或賠償金額,更會助長「知法犯法」的歪風。
唯有加強業者社會與道德責任,修法提高罰則,讓業者「得不償失」,嚴格管控產銷流程及抽驗,多方併行,才能遏止黑心產品充斥。
田吉美(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