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治療師游湘菱透過吉他伴奏方式,與小朋友互動,在說唱、律動中建立情感,以這種方式達到個案的身心治療。圖/劉愛生
【本報桃園訊】音樂治療是針對個案,在身心方面「有需要」進行每期十二周治療的復健療程。治療師指出,透過個案熟悉的音樂互動方式,減少其生理及心理問題,以期順利重返正常的社交環境。
取得美國音樂治療協會檢定合格的音樂治療師游湘菱表示,音樂治療對象範圍非常廣範,包括自閉症、發展遲緩兒童、精神病患、老人失智、中風或安寧病房等患者,在台灣還是一個新的領域。
很多病患、家長、醫生對音樂治療非常好奇,甚至質疑治療效果、時間及療程內容,也有很多音樂治療師感嘆,「台灣尚未發揮音樂專業治療的功效」。
「我發覺更多人需要接受音樂治療。」游湘菱表示,透過聆聽、歌唱、彈奏、敲擊、律動、即興創作等音樂經驗,讓治療師與個案間建立互動關係,幫助個案改善肢體、表達溝通、認知理解、社會行為及情緒表達等方面的復健。
她又說,音樂在治療中是一種工具,就像復健科裡的復健器材,是輔助治療的工具。所以,接受音樂治療的個案,經音樂治療後,可改善或恢復身、心方面的缺失。
游湘菱認為,音樂治療就如心理治療師一樣,逐漸被社會大眾接受。例如,幫助自閉症、發展遲緩兒童,在語言、心智與社交活動方面溝通。加強老人失智、中風或行為退化的個案,改善生活行為、語言、記憶、行動能力。化解憂鬱症、精神病個案的情緒表達、發洩或解開心結。擔任安寧病患的情緒表達、跟家人溝通及相護撫慰的溝通橋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