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洪仲丘案引發《軍事審判法》議題,行政立法兩院昨天均展開修法動作。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行政院建議將凌虐部屬等移出軍法審判,估算修法時程,洪仲丘案有可能在普通法院審理終結。立法院也初審相關修法草案,由於朝野各有提案及堅持,委員會決議,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負責督導國防部制度檢討工作的政務委員羅瑩雪,昨天在行政院會後表示,經行政院專案小組開會,並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溝通後,已就凌虐部屬、殺人、傷害、妨害性自主等罪移出軍法審判,戰時、軍事機密的部分不移出,達成初步共識;行政院只提修法意見,不會提修法版本。
羅瑩雪說,法案通過後,洪仲丘案應可移到普通法院審判,其他已在偵查中或尚未偵查終結的,也可移到地檢署繼續偵查,審判中的也可移到普通法院繼續審理;已判決確定者的案件不能抗告、上訴,但符合《刑事訴訟法》申請再審或非常上訴的理由,仍可向普通法院提出申請,所以各方質疑須再檢視的案件,可能還是有機會翻案。
立法院昨天也加緊腳步進行相關修法動作,在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朝野立委協商,並共同草擬修正動議,規定現役軍人平時犯凌虐部屬、殺人、妨害性自主、強盜或擄人勒贖時,應依《刑事訴訟法》追訴。
同時也針對偵查中或審判中的過渡案件草擬修正動議,偵查中案件移送該管檢察官偵查;審判中初審案件移送該管第一審法院;上訴案件移送該管第二審法院審判。
不過,朝野黨團各有各堅持,會中國民黨軍系立委還為捍衛《軍事審判法》,與同黨立委發生口角。委員會最後決議,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