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日前決定投入兩年九十二億元發展公共廣電集團,新聞局擬將華視改制為公視二台,引發華視工會強烈不滿;華視總經理江霞認為工會反彈合理,但有立委認為政策若要轉變,需有充分理由。
華視工會表示,華視不反對公共化政策,但反對粗糙的政策推行,「無線電視業公股處理條例草案」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包括納入工作權、勞動條件、員工安置計畫、華視團體協約等,並保證五年內不減薪、不裁員,否則華視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改變。
江霞說,華視是商業電視台,機動性遠比公視高,就算要成立公共廣電集團,華視和公視也應在公共廣電集團下,分別為兩家獨立自主的公司。她指出,整個公共化過程中,新聞局都沒有與華視員工充分溝通,相關訊息都是從媒體上得知,員工對政策不明感到憂心,強調相關訴求應被支持,而新聞局也應盡速和華視工會進行溝通。
行政院廣電處官員指出,公共化後,華視仍將繼續保有民營電視台型態,續播廣告,所製播之節目與經營管理,仍適用廣播電視法相關規範。而現有華視員工權益保障,應由華視董事會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國親兩黨立委則痛批華視公共化定位不清及NCC法案遭杯葛,都顯示陳水扁總統所喊的媒體改革,黨政軍退出三台,只是口號,無改革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