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陸軍士官洪仲丘死亡案,繼五四二旅上校副旅長何江忠後,高等軍事法院昨天再依涉嫌職權妨害自由、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罪名,裁准羈押所屬連長徐信正及上士范佐憲。另一名涉案的士官長陳以人,庭訊後請回。
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表示,經軍高檢專案小組偵查後,認為徐信正因不滿洪仲丘漠視資安懲處規定及違規後態度,未依規定召開人評會,直接同意士官評議會懲罰建議,致洪仲丘受悔過懲罰。
軍高檢指出,徐信正涉犯刑法「職權妨害自由」及陸海空軍刑法「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罪嫌,軍事檢察官訊問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范佐憲部分,軍高檢表示,他為貫徹徐信正對洪仲丘懲處意志,利用擔任士評會主席機會,主導士評會委員投票結果,導致洪仲丘受悔過處分。
軍高檢說,因認定范佐憲與徐信正共犯「職權妨害自由」及陸海空軍刑法「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罪嫌重大,經軍事檢察官訊問後,范佐憲在案發後曾企圖影響他人證詞,且尚有證人待傳喚及有無共犯待釐清,如果不羈押,恐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已向軍事法院聲請羈押。軍事法院也於昨天裁定羈押。
另一位涉案人士官長陳以人是以證人身分應訊。經過數小時偵訊,軍高檢裁定將他請回。至於前陸軍第二六九旅衛生連前醫官呂少尉經軍事檢察署專案小組偵查後,訊畢請回,而呂在急救洪仲丘過程是否有醫療疏失,軍高檢表示,將送請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並綜合相關事證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