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時,班上為了同樂會的演出,分組進行準備。我們這組決定演出小短劇,經過一番討論,主題訂為「改編版─快樂的賣火柴小女孩」,劇本以及角色設定由身為組長的我來構思。
因為是同樂會,劇情當然要歡樂、搞笑,於是我設計了兩個丑角,在小女孩賣火柴時出場娛樂大家。考慮到組員們的個性,有些人比較內向,所以丑角就由我和另一位比較大方的同學擔綱演出,其他人則演戲分較少的配角。
原本我是這麼想的,連劇本也寫完了,沒想到,當我得意洋洋的告知組員們的角色分配,並給他們看了劇本後,那位預定要跟我一起搞笑的同學竟然氣憤的對我大罵:「為什麼我要跟妳演那麼奇怪的角色,還要在全班同學、老師面前做滑稽的動作?妳想出糗就自己演啊!幹嘛拖我下水?」我先是張大嘴愣了一會兒,接著,胸口彷彿有一把火被點燃般,也不甘示弱的吼回去:「當初是大家共同討論後,同意劇本跟角色都由我來編不是嗎?現在我編完了你又有那麼多意見,乾脆不要演算了!」我們氣呼呼的互相瞪著對方,其他組員不知如何是好,面面相覷。
這場衝突後,我愈想愈慚愧,雖然她對我大吼,但其實雙方都有錯。組員們答應讓我編寫劇本,並不代表他們無權參與創作,團隊本來就該互相合作,有意見就該互相交流,彼此糾正、改善,才能促使整個團體進步。
隔天,我想找她道歉,請她幫忙修改內容,她卻早一步來找我,表達歉意,並說願意試試原本的角色,希望大家不反對。我聽完後立即抱住她,拚命道謝又道歉,很高興我們這組能按照原訂計畫順利準備,彼此間的感情也更加深厚。
後來的排演過程,雖然仍有意見不一的時候,但我們都不會再衝動,總是以冷靜的態度溝通協調,找出最適合的方法改進。同樂會當天,每個人都使出渾身解數,努力完成演出,博得同學與老師的熱烈喝采及掌聲。
那一次的經驗,現在回想起來仍歷歷在目,也令我深刻體悟到「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道理。爭吵過後,最重要的是要冷靜思考,想想該如何彌補,不要為了面子而放不下身段,這樣,失去的不只是風度,甚至是一輩子的親友。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難免會因意見不合而爭吵,但若能心平氣和的溝通,很多事情就能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