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委陳怡潔建議退輔會修改榮民院外就養金條件,讓政府各社會福利標準一致,引起不少回響。忝為榮民一份子,雖不是大陸來台一輩,但心有所感。
筆者每月到養老院慰問,有老榮民以「就養金」支付照護費,以求晚年有安身立命。前幾年民進黨吵著要廢除或說要刪減待遇,老榮民不安的問我,我告知政府會堅守立場,不會犧牲老榮民的權益,他們才放下心。
老榮民愛民的愛心事蹟,如李希文捐贈八百萬元設置獎學金;王貫英拾荒蓋圖書館;尹甸甲捐款七百萬元行善;胡壽宏捐六百萬元畢生積蓄。
又如高齡九十歲的余培揚省下就養金,只要存到二十萬元,就幫助七股國小學生。拜讀這些感人事蹟,倍覺感人。
看到老榮民的義行,不禁令人感慨,他們沒領終身俸,沒有十八趴,半生戎馬卸甲歸田,廉頗老矣,若嚴苛的就養條例導致晚年生活不保,確實很不公平。
老榮民一生奉獻國家,臨終時將國家給予的全數歸還,並連本帶利一併繳清,愛國情操無法言喻。老兵們「還給國家的,比政府給的多得多」,這是現代人很難做到的。
退輔會統計,榮民這些年來,往生遺留超過百億元繳交公庫,個人心中有個想法,這筆龐大的資產挹注國庫甚巨,若妥善利用將可發揮最大效用。
建議相關單位,何妨將榮民的遺產專款專用,在不排擠其他預算的原則下,成立一筆專款基金,把錢用在貧困老榮民身上,「取之於榮民,用之於榮民」,才對得起這群默默奉獻的守護者。
吳忠義(高雄市/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