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指示財政部研議,將青年安心成家房貸的最高額度,從五百萬元提高到七百萬元,貸款年限從三十年延長至四十年,這一項美意措施,有許多問題存在。
政府以「住者有其屋」為理想,希望人人有屋住,重點是如何買得起,又如何繳得起房貸?只有解決這兩個難題,才能達成預定目標,否則一切只是空談。
薪水多年沒漲,年輕人收入只夠日常開銷,都會區房價攀高,即使勤奮節儉,面對大台北的高昂房價,恐非一般人所能負荷。
若要勉強購屋成家,衡量本身的財力,根本無力支付頭期款。
政府釋出善意,希望青年安心成家,怕的是看得到卻吃不到。換言之,房貸的額度增加,本身現款不足,買不起的還是買不起,只能望屋興嘆;若打腫臉充胖子,向親友周轉支借,到時候「頭過身不過」,反而問題叢生。
再者,延長房貸年限,立意良善,但誠意不足,主要是繳款後繼無力。每月要付五、六萬元以上,有幾個年輕人繳得起。
新加坡頒布《贍養父母法》,並提供充分誘因鼓勵年輕人與父母同住,如三代同堂得優先申購政府組屋(國宅),年輕人住父母家附近也有獎勵金等,比起財政部的措施,似乎更加貼切吻合實際。
希望政府參考新加坡的例子,鼓勵「三代同堂」或「三代同鄰」,以優惠的條件和最低的利率,真正造福年輕人,提倡家庭倫理,增進親情維繫,同時解決老人安養問題,可謂一舉數得。
謝碧嘉(桃園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