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台北報導】文化部昨日下午在立院法制、教育文化委員會聯席會協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朝野立委一面倒支持,通過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將與高雄衛武營、國家兩廳院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斥資近四十五億元,將在明年底完工;知情人士指出,台中市有能力生音樂廳,沒能力養,希望中央接手。據了解,文化部評估大都會歌劇院落成後,將連年虧損,不同意納大都會歌劇院作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文化部長龍應台會後表示,對立法院的決定「我尊重」。媒體詢問協商過程,文化部是否被硬逼要吃下台中歌劇院,龍應台回應,當初講好地方政府要負起養的責任,但立法權在立法院,當立法院這樣決定,「我們就要尊重立法院」,把事情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