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生署原本擬放寬「醫學中心家數」,後又喊停,並強調所有政策是回應立法院的重要決議。
筆者不知道衛生署決策官員或委員會之決策邏輯,然而醫學中心之設置所以會受到許多立委關說、地方父老之期待,原因在於台灣的「醫學中心」絕大多數只要經營管理得法,就是「金雞母」,有利可圖;特別是健保給付制度,對於醫學中心比區域及地區醫院優厚。
過去筆者在公費醫師服務期間,曾經待過地區教學醫院,其雖以「教學」為名,但是仍是以「服務」為實。因為人力短缺、資源匱乏,有時候公立醫院連所謂的「獎勵金」都發不出來。人員流動性也是來來去去,因此對醫學中心的教學、服務與研究的三大任務,當時雖無研究之概念,然而至少可以多學習一些看病的本領。
醫學中心的教學效率是「有目共睹」,多專科別的跨科際醫療服務,也是較區域及地區醫院優良。不過並非所有的醫院都有條件被稱為「醫學中心」。
醫學中心的責任是所有的病人,無論急重疑難雜症等,都應該有能力治療,無須靠他人之協助去處置,假如有些專科或因人力、設備不足等,必須將某些病患轉診時,那轉出病人的醫院,就不該被稱為「醫學中心」。
目前醫學中心最大之問題:階級化,說句比較實在的就是有實習醫師及住院醫師。
有這些學習的基層人力,主治醫師可以不必那麼累。行政層級化的醫學中心,有優點;更有缺點。行政層級化,亦即經營管理必須規模化,為了醫學中心的發展,標竿學習及向國外優質醫院借鏡,然而台灣一年畢業之醫學生有限,若醫學中心家數不予以限制,總會有醫學中心找不到住院醫師!「五大皆空」的問題還是無法解決。
醫學名教授很難南北兩地常常跑,加上過度強調經營管理,未必真正符合病人之需求。因此設置太多的「名實不符」之醫學中心,恰如創設過多的大學,讓每個人都是「大學生」一樣,到頭來似乎只是打腫臉充胖子而已!
三十多年前的署立桃園醫院,李俊仁當院長時,為了使省桃醫療品質邁向與台大醫院同水準,曾經下令所有的病人一旦入院,絕對不許轉出。
然而曾幾何時,「省桃」終究還是到不了台大醫院之水準,還幾乎被周邊某財團法人醫學中心「拚過去」?筆者認為醫院要講特色醫療,不是只掛醫學中心招牌就了事。「院雅何須大、品質留人心」。
劉競明(台北市/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