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各項特材需向健保局提出申請,否則醫療院所不能要求民眾自費。
應優先使用健保給付的特材品項。
若要民眾自費,除非急診等緊急狀況,應於手術或處置前2日,提供自費品項的費用及產品特性、使用原因、應注意事項、副作用,與健保給付品項的療效比較說明書給保險對象或家屬參考。收費時並應提供收據。
各項手術所需的「手術一般材料費」、及執行各項治療處置、檢驗檢查、注射等所需使用之敷料、外用消毒藥劑等,不可再向民眾收費。
醫療院所需於網站等處公告自費特材的價格、產品特性、副作用等資訊。
資料來源/健保局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