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間裡,有病人問:「我在東南亞的工廠想要擴廠,我的身體狀況可以去拚拚看嗎?」「最近在談一個大型建築案,我適合投入嗎?」癌症診斷治療後滿五年,不少病人在慶祝自己五年內癌症沒有復發且身體平安、沉浸在重生的喜悅之際,對接下來的人生、事業再創第二春總會興致勃勃,但同時也略帶些擔憂。
「五年存活」指癌症病人診斷癌症後經過五年仍活著,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治療後,臨床上已偵測不出癌症的存在且已超過五年,也是都沒有癌症復發,稱為五年無病存活;另一種是指癌症雖不能治癒,但自診斷後已超過五年仍存活。一般而言,五年存活並未註明病人是身上已偵測不出有癌症的存在,或病人活超過五年仍在接受抗癌治療。
由於癌症治療進步,存活超過五年的病人比比皆是,除了治療後身體已無癌症存在跡象外,愈來愈多的族群是癌症診斷時就註定不能治癒、或癌症治療後又復發,無論期間有否持續接受抗癌治療、有否緩解,但自診斷後已超過五年仍與癌共舞的病人,藉著癌症醫學的進步,生命因此有了延續的更大可能。而不能存活跨過五年者,最主要的原因是無法控制癌症的惡性進展,少部分原因是治療所導致的併發症,或因與癌症完全不相關的其他疾病、事故而身亡。
縱使癌症診斷或治療後已超過五年存活,並不表示癌症不會復發。一般如食道癌、胃癌、大腸癌、肝癌、肺癌等,復發常發生在兩、三年內,超過五年後復發的機率相對少很多,以大腸癌為例,治療五年後才復發的可能性占所有大腸癌復發約百分之五。國內婦女乳癌治療結束七、八年後才復發的例子仍不少見。
「五年存活率」則指所有癌症病人中活超過五年的比率,如某一癌症五年存活率為百分之五十,表示一百位診斷該癌症的病人有五十位超過五年仍活著。「五年存活率」不能用來回答癌症是否不再復發、是否痊癒,但可以把五年存活當作是基準線,對不同的癌症、期別、治療模式、機構、種族,乃至於不同國別間的病患,比較他們之間的差異和特性。
五年存活率也可當作一個指標,用來監測癌症防治的進展。另一有趣的現象是,縱使是預後很差的疾病狀況,五年存活率也絕少顯示是零的。
(作者為柳營奇美醫院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