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因智慧型手機普及大行其道,行政院消保處驗測市售大小廠牌二十件產品全不合格,「最大放電容量」灌水嚴重。還有未標示製造、進口及代理資料或標示不完整,產品有短路之虞,或產生焦痕現象等瑕疵,消費者成了冤大頭。
消保官表示,商品檢驗法未管制,會依消保法要求檢驗局「敦促」業者下架,否則開罰。檢驗局官員承諾,「一年」內納入商品檢驗法管理,保障公平交易與民眾安全。
筆者認為,如不符安全標準,可能導致危險,應強制立即下架,並依相關法規處罰,不容有灰色地帶。至於「澎風」放電容量,因與消費者考量購買價錢有極大關係,應要求依實際容量按比例降低售價,對於「誤信」容量而購買之消費者,應給合理補償,減少損失。
如未立即納入管理,業者仍有可能鑽漏洞,以劣質或不實標示商品欺騙消費者,賺取暴利。檢驗局有必要馬上將行動電源納入檢驗法管理,不能有一年緩衝期,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曹竹如(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