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家務事歹戲拖棚,如今終於認錯,並想辦法修補破洞。筆者認為,于美人欠的是「懺悔」,而非「認錯」。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認錯和懺悔不同,口頭上道歉,恰如虛偽發誓,未發自內心,不俱實質意義;懺悔是徹底覺悟,效法「不二過」的精神,真心認錯絕不再犯。
佛家說,人具有「梵行勝」,強調人有道德感和慚愧心。于美人想獲得親人原諒,破鏡重圓,並非不可行,但有個重要前提,就是至誠道歉,為了家庭和諧,為曾犯下的錯誤懺悔。
公眾人物肩負社會責任,理應做民眾榜樣,于美人出身教界,又是知名節目主持人,將家務事搬上檯面,即便她辯才再好,都已造成反效果。
于美人不知善用特質,卻剛愎自用,禍從口出,終於鑄下大錯。此事讓我們有所省思,佛家「十惡業」中口業占其四,可見多言賈禍。
于美人有宗教信仰,當知萬事有因有果,若希望家人體諒,重點在於態度,首要知慚知愧,為過錯誠心懺悔;慚是自知錯處,愧是對不起別人,只有明白慚愧,向受傷害的人懺悔,才會獲得諒解。
危機也是轉機,欣見于美人卸下無謂的自尊,承認自己的過錯。希望「美人不遲暮」,挽回婚姻猶未晚,婚變劇情盡早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