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雲林縣某國小男導師以分數為要脅,連續性侵害班上兩名女學生一年多,原本應該保護學生的老師,竟然變成施暴的狼人,不但駭人聽聞,而且讓杏壇蒙羞,教育界應該記取教訓,並採取積極的亡羊補牢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一位適任、優秀的老師,必須從良好的養成教育開始培育,及在服務期間必須維持不斷精進的在職教育,使其在專業知能、精神和態度等方面能符合社會的期待。如今,被期待傳道、授業和解惑的老師,竟然令人髮指地性侵害自己的學生,當事者固然必須承擔最大的責任,教育行政當局也必須深切檢討。
校園要杜絕類似事件,學校首先必須對師生做好宣導工作,一方面提醒老師注意言行,切莫有「瓜田李下」、造成學生不舒服的舉動;另一方面應透過團體教導機會,不斷提醒學生若遭不正常、不愉快的對待,要勇敢地及時反映。這次事件之所以被揭發,歸功於該校英文老師對學生的正確教導,由此可知,類似事件是可以預防的,學校行政單位要不厭其煩的再三對師生宣導、提醒。
其次,學校行政單位處理此類事件要積極、正確,這次發生事件學校的作為值得商榷。事件爆發後,校方不但不積極處置,還企圖隱瞞,打算大事化小,說實在的,若發生不名譽事件,學校普遍存在「家醜不外揚」、私下搓掉的消極心態,這種「護短」、「包庇」的作為,無異助長類似事件;老師必須是學生的引領者、協助者和示範者,不容許在思想、行為上稍有差池,一旦出現危害學生的偏差行為,開除資格、永不錄用是唯一的懲處,唯有如此,杏壇才能維持清淨和聲譽,也才能有效減少類似事件。
教育是社會未來的希望,老師是教育核心所繫,特別是國民教育的老師,肩負孩子啟蒙的重責大任,不但必須認真教導、照顧學生,尤其不能對學生造成身心傷害,教育工作者要以此自省,教育行政單位更要以此要求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