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雖然社會對博奕仍有很大爭議,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明定賭場只能設在外島,且未滿二十歲者禁止進入賭場,此外,經配偶、四親等內申請,也禁止有賭癮、嗜賭者進入賭場。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最快民國一○八年首座賭場正式營業。
馬祖去年七月七日舉行博奕公投票,獲得多數通過;在此之前,同為離島的澎湖同樣也舉行過博奕公投,但在有心人士的奔走下,反對者居多,也擋住了澎湖開發賭場的機會。
立法院在二○○九年一月十二日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即所謂的「博弈條款」,當時引起不同宗教與社運團體同聲撻伐。反對者認為,引進賭場雖然可能為地方帶來經濟的發展,但也要付出敗壞社會風氣及可能製造的社會問題成本。
不過,由於馬祖已通過博奕公投,政府必須提出博弈專法,由交通部規畫制定,昨天在行政院會中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預料未來贊成與反對者,還有一番攻防。
為避免國人嗜賭荒廢工作,妨害家庭生活,草案規定未滿二十歲禁止進入賭場,嗜賭、沾染毒癮者,其配偶、四等親或同居親屬可申請其禁止進入,觀光賭場所在地縣市政府也可透過自治條例限制居民進去賭博。
專責機關得依職權或債權人申請,禁止現正接受政府生活扶助;經破產宣告、清算程序終止;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等人進入賭場。
草案也規定,賭客不可用現金卡、信用卡簽帳換籌碼。賭場也要禁止賭客處於酒醉狀態下賭博。博弈調查人員駐場處理涉刑事案件者,應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
在稅制上,中央所收的博弈特許費十五年內百分之七,第十五年至二十五年百分之八,第二十六年起百分之九;地方博弈特別稅上限訂為百分之七。此外,還以營業收入的百分之零點五作「公益使用」,另再抽百分之零點五設「涉賭防制基金會」。
江揆:仿星高度管制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觀光博弈產業是國內新生、複雜且具高風險的事業,可仿效新加坡高度管制的作法,未來除成立專責機關負責監管,相關部會也將配合全力協助,以確保觀光博弈業的健全經營及發展,正面帶動觀光發展並增裕國家稅收。
葉匡時表示,草案通過後,配合觀光局研擬「國際觀光度假區設置管理辦法」,預定暑假後可開放業者申請,再經半年至一年審核,真正建設完畢、營業,還要四、五年。最快在民國一○八年首座賭場可正式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