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年老退休,由來已久。有史記載者,可上溯到周朝。古人稱退休為「致仕」,亦即「還祿位於君」,意為把官職交還給朝廷。
對於周朝規定的「大夫七十而致仕」,歷代朝廷都在沿襲。唐朝規定:「諸職官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那麼,哪級官員在致仕之列呢?唐朝以前,一品至五品的高、中級官吏可致仕;元朝規定三品以下;明、清兩代則是凡官員年老告休,則令致仕。當然也有例外,朝中重臣,於國有功者,特旨選用者則不受年齡限制。元朝就有規定:「集賢、翰林老臣,不致仕。」即使三品以下,也可例外。最明顯的例子是元代天文學家、水利學家、數學家郭守敬,年過七十歲申請退休,可朝廷對這位國寶級的人物不批准,他直到八十六歲卒於任上。
退休官員有些什麼待遇呢?漢代官吏致仕後,有經濟上、政治上的待遇,待遇的高低視皇帝恩寵程度而定。唐代對致仕的官吏加授級、銜,五品以上官可得半祿,即發給一半俸祿;有功之臣,經皇帝恩准,可得全祿。宋代規定,凡文武朝官、內職,年老求退休者,享有增佚或加恩其子孫的優惠。
到了明朝,明太祖規定:「四品以下者,各升一等,給予誥敕。」以後,高級官吏致仕後死亡,還有贈官、贈謚及皇家派人去祭奠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