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國家教育研究院舉辦六場公聽會後,上周擬出草案送教育部,建議分成兩階段調整,第一階段先調漲公立大專新生學雜費百分之六,從一○二年起實施,將調漲收入用於補助弱勢學生。
第二階段最快明年才會實施,針對公私立大學在學生,在經濟年成長率達百分之三以上的前提下,依學校「每單位學生教學研究訓輔成本年增率」,或由學校提「教育品質提升計畫」,最多漲百分之五,每四年檢討一次。
高教司說,這只是國教院提出的草案,教育部還要開會討論,修正後再到立法院報告草案內容。教育部表示,開放國立大學調漲學雜費只是第一階段,未來也會讓私立大學跟進,近期內將赴立法院報告草案內容。
但參與學雜費專案小組的學生代表、清華大學研究生聯合會會長張道琪說,草案制定過程太粗糙,學生無法接受,也無法理解調漲學雜費與經濟成長率間的關連,將醞釀反對行動;全國家長團體盟理事長吳福濱也批評,學雜費不是完全不能漲,前提是大學必須先公開財務收支狀況。台灣幾乎百分之百學生都會上大學,教育部決策過程應公開透明,而不是只想找學生家長來背書。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馬湘萍說,以經濟成長率作為調漲學費基礎,是教育部相當確定的方向,至於會用過去幾年的經濟成長作為依據,細節還需要與財政部和經濟部討論後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