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建十多年前幫弟弟做銀行連帶保證人,弟弟後來往生,阿建名下的土地被法拍,之後銀行就未有求償動作,阿建擔心影響太太及小孩,所以就和太太辦理分別財產制,現在阿建快要退休了,擔心銀行再來求償,阿建詢問:銀行會再來求償嗎?退休金是否會被求償呢?
郭怡青律師詳解:
就阿建本身,由於阿建名下土地被法拍,表示銀行的求償訴訟程序已經完成。如果銀行的債權仍未獲得滿足,銀行也應已向法院聲請對阿建的債權憑證。未來只要查得阿建有財產,銀行便可以債權憑證為執行名義,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需要再進行一次訴訟。
因此,如果阿建拿到了退休金,又被銀行查到,確實可能再被銀行查封執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銀行的債權憑證已經過了十五年的消滅時效,即使銀行聲請執行,阿建仍可以用時效做抗辯而不用再償還。
至於銀行是否可能動到阿建太太名下的財產?在夫妻辦理分別財產制之後,以前,債權人可以代位向債務人配偶聲請剩餘財產,因此,阿建太太的財產確實可能被銀行「盯上」。
但這個規定已經在一O一年十二月六日修正公布,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改為一身專屬權,也就是說,除了配偶本人之外,債權人已經不能代位債務人,向其配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因此,現在不用擔心阿建太太名下的財產會被銀行查封拍賣。
而阿建的子女,除非阿建死亡,否則銀行是不能對他們主張任何權利的。而且繼承的方式從九十八年改為「限定繼承」,意思是被繼承人的債務,繼承人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即可,因此對子女的影響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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