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威爾曾在書中披露自己的創作過程。他每一幅看似「單純」的作品,背後其實都隱藏著「繁複」的創作過程。首先,他得苦思題材,想出一個個動人的生活故事。接著,他找模特兒、租道具,讓模特兒「入戲」,擺出他想要的姿勢,然後按下快門,再將照片投影在畫布上,先用炭筆描摹,再畫出與印刷物(如《周六晚報》封面)一樣大小的彩色草圖。當一切準備就緒,洛克威爾才進入最後的畫作工序。
可見,這過程就猶如在「導」一齣戲或「編」一齣劇。也難怪,洛克威爾常稱自己的作品為如電影影片般的「圖片」(pictures),而非「插畫」(illustrations)或「畫」(paintings)。
洛克威爾的創作多半是在廚房餐桌(美國的廚房與餐廳通常在同一個空間)前想出來的。他會一整個晚上坐在那裡,手上拿著鉛筆和速寫本,等待靈感敲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