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年金改革案出爐,有關勞保部分,政府負最終責任將入法,費率則逐年調高至百分之十九點五,年資給付率則分兩案;軍保部分,變動最大的是退役年限,將延長一至五年的役期;在教保方面,由於中小學教師與大專院校薪資結構不太一樣,政院要求教育部精算內容,再對外公布細節。
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說,勞保費率調升至百分之十九點五「不是天條」,有再討論調整空間,「有關民進黨提出百分之十六點二五費率,我們願意了解。」
勞保年金部分,投保薪資計算標準確定由原先的六十個月,以月增方式逐年加至一百八十個月,月投保薪資仍維持四萬三千九百元上限的標準;在投保費率方面,未來依現行費率調整機制,在一○四年依現制調至百分之九後,每年再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一二五年達到上限百分之十九點五。
年資給付率也確定下修,行政院提出甲、乙二方案,甲案是退休初期維持現行的百分之一點五五,當領取年金數額累計超過一次給付的次月起,改按原領數額百分之七十發給。乙案則是平均月投保薪資三萬元以下部分以百分之一點五五計,三萬至四萬三千九百元部分降為百分之一點三計。
軍保部分,退休軍人優存比照公務人員,從十八趴調降為九趴,但領一次退休金者的十八趴利率不動;在請領條件方面,過去為服役二十年或服役十五年滿六十歲,未來將適度調整,將、校級軍官可能因職務需求延後退休一至五年。
給付公式也進行調整,新舊制的計算公式不變,但退休金計算基準,改採本階最後三年之平均年俸,如果該階的服役時間未滿三年,將以次一階最後三年做為計算標準。
在教保部分,由於中小學教師的薪資結構和公務員較接近,即本俸占所得三分之二,專業加給占三分之一,但大專教師則是本俸和學術研究加給各占二分之一,這些數字會影響未來投保薪資的計算標準,因此政院要求教育部再精算。
至於請領條件,過去為七五制,將來要適用九○制,幼兒園和國中小學則採八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