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據行政院「勞保年金制度及軍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規畫」報告,勞保費率將逐年調整,依現行機制於民國一○四年調到百分之九,其後每年調高零點五個百分點,到一二五年達上限百分之十九點五。
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告指出,勞保年資給付率分甲、乙案,甲案初期維持百分之一點五五,待領取年金數額超過一次給付的次月開始,改按原領數額百分之七十發給;乙案是投保薪資三萬元以下維百分之,三萬至四萬三千九百元則為百分之一點三。
現行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以最高六十個月計算,未來擬每年增加十二個月,到加保期間最高一百八十個月平均計算。
教育人員退休制度,將從現行七五制改為九○制,幼兒園及國民中、小學教師採八十五制,並將比照公務人員改革方案,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提撥率及優惠存款利率。軍職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及條件按現行制度;放寬將、校級軍官最大服役年限,考量職務性質,適度延長服役一到五年。退休金計算基準以本階最後三年平均俸額做為退除給付計算基準,本役服役未滿三年者,以次一階最後三年為計算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