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為政阻通報 最大障礙
到底水產、農產檢驗出了什麼問題?致癌大閘蟹事件牽扯出受託的經濟標檢局與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間的通報機制未建立完整的程序,暴露報驗、檢驗、通報時效的缺失;水產檢驗報告拖了近四十天才出爐,有問題的大閘蟹早已進入消費者的腹中,從報驗、抽檢、確認的流程延遲,可見水產檢驗的專業人力與經費不足、行政效率低落、官員間各自為政的消極通報心態等。
衛生署理應秉持著積極審慎的態度,為國人健康嚴格把關,以更科技的方法嚴謹檢驗,採取高標準的審查制度,且應盡到提醒、告知消費者的義務,尊重消費者「知」的權益,豈能惡意隱瞞,為食品安全把關疏失而自欺欺人。
另外,雖然問題大閘蟹食後三年五載還看不出危害健康的情況,但是風險猶存,檢驗局應該自覺的負起責任,為民眾的食品安全建立一道防護網。
鉅弼(土城市/家庭主婦)
風險推給消費者 心態可議
因為把關不嚴,六百公斤含有致癌物質的大陸大閘蟹被民眾吃進肚,民眾痛罵衛生署草菅人命,大陸水產公司也認為台灣衛生署的檢驗損害他們的商譽,揚言要告,真是兩面不討好。
就大閘蟹來說,衛生署去年就知道大陸來的有問題,但沒有公布檢驗結果,也沒提出停止進口的懲罰配套,全都在敷衍規避。今年食品衛生處又以怕引起民眾恐慌而知情未報,確實是非常不負責的作法。
為亡羊補牢,衛生署停止旅客攜帶大閘蟹入境,但還有更多水產透過走私管道進口,充斥在市面上,例如小犬在金門服役時,街上販賣及部隊食用的魚類產品,幾乎全都是從大陸走私過來的,這些產品都未經檢驗,誰知道含有多少毒素呢?
香港去年一檢驗出石斑魚含有孔雀石綠,馬上禁止輸入,做好把關的工作;反觀台灣,是讓有問題的產品先進來,再進行抽檢,「後知後覺」的作法,將風險全推給了消費者。在此希望相關單位能加強品管,做好事先的抽驗,善盡提前告知的責任,防範於未然,千萬別動不動又要民眾「自求多福」了!
宏信(嘉義水上/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