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
這樣寫就對了!
在過去,台灣負責學齡前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的主要機構,可分為幼稚園與托兒所兩種。其中,幼稚園主要招收四歲以上至進小學以前的兒童;托兒所則以二歲以上、未滿六歲的幼兒為主,兩者依據的法令各不相同,形成許多攸關師資標準、教學課程、設立條件及輔導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加上一般人往往分不清兩者的差異,在選擇上顯得無所適從。
為解決此一幼托體系分流衍生的問題,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並在民國一○一(西元二○一二)年一月一日正式上路。國內所有的幼稚園及托兒所,在新法施行後,有一年的轉型時間,未來將統稱為「幼兒園」。此一新法的實施,不僅讓家長更方便,也象徵著台灣的學前教育從此邁入一個嶄新的時代。
搞清楚弄明白
「形」的本義為「形體」,如:形影不離。《說文解字》:「形,象也。幵(ㄕㄢ ㄐㄧㄢ)聲。」後來引申有「狀況」的意思,如:情形、形勢;「形」也有「樣貌」的意思,如:圓形、形象;「形」還有「地勢」的意思,如:地形。
另外,「形」也可以當作動詞,有「表現、顯現」之意,如:喜形於色;也有「描寫」的意思,如:形容;「形」也作「比較、對照」之意,如:相形失色。
「型」本義為「鑄造器物的模子」,如:模型、原型。《說文解字》:「型,鑄器之法也。土刑聲。」段玉裁注:「以木為之曰模,以竹曰笵,以土曰型。」古人把木質的模子稱為「模」,用竹子製成的模子稱為「笵」,用土製成的模子叫「型」。
後來引申有「典範、法式」的意思,如:典型。「型」也引申有「樣式、種類」的意思,如:型態、類型、髮型。
「形」、「型」二字都有「樣式、樣貌」的意思,因此常有混用的情形。其實這二字的差別,可從本義加以區分:
「形」本來就是「形體」的意思,因此可用來泛指事物的各種形狀、形貌;而「型」的本義為「鑄造器物的模子」,因此引申出來的用法,往往也帶有「標準、法式」或「類型」的意味。
如:「三角形」所指的是一種幾何的「形狀」,並不具有「標準、典型」的意味,因此不能寫成「三角型」。
「轉型期」乃是指從某種狀態轉變為另一種類型的狀態,因此只能寫成「轉型期」,不能寫成「轉形期」。
(選錄自《每日二字‧這樣寫就對了》時報出版)